厦门市印发《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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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日期:2023-03-03
- 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
- 商机信息区域:全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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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说明
中共厦门市委、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》。其中提出,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。落实取消社会抚养费措施,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;提高出生人口素质。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,推动覆盖婚前、孕前、孕期、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三级防控措施全面落实。将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纳入厦门市城市定制型医疗保险“免申即享”对象;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。完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,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。指导推动医疗机构通过健康教育、心理辅导、中医药服务、药物治疗、手术治疗、辅助生殖技术等手段,向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,提高不孕不育防治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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